前一篇文章 IFRSs 新玩意:綜合損益 (依2023年適用規定更新) (2023/1/6更新))
已經介紹了常見的"其它綜合淨利" (OCI)共有10項了。
(OCI已新增至10項囉 (2018/4/18),原文寫作時為6項)
其中有 2項 「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」,
何時會用到這個科目,分錄又該如何作呢?
何時會用到這個科目,分錄又該如何作呢?
簡單說明如下:
權益法在評價時,要依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的本期淨利,這是大家都理解的。
同樣道理,
權益法在評價時,要依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的本期淨利,這是大家都理解的。
同樣道理,
當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公司,
在“當期”有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項目 時,
公司也應按比例認列。
例如:
邦邦公司轉投資尼尼公司的年度加權平均持股率為30%,
X1年度尼尼公司稅後淨利1000元,
另因資產重估認列了 100元的其他綜合淨利。
則年底時,邦邦公司應作分錄:
借: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30
貸: 採用權益法之損益份額 300 (1000*30%)
貸: 採用權益法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30 (100*30%)
在“當期”有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項目 時,
公司也應按比例認列。
例如:
邦邦公司轉投資尼尼公司的年度加權平均持股率為30%,
X1年度尼尼公司稅後淨利1000元,
另因資產重估認列了 100元的其他綜合淨利。
則年底時,邦邦公司應作分錄:
借: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30
貸: 採用權益法之損益份額 300 (1000*30%)
貸: 採用權益法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30 (100*30%)
那請問此科目在權益變動表下的其他權益下該如何表達呢?是單獨列項還是看是哪種oci 就認列其下
回覆刪除hi, 微臻:
回覆刪除oci份額在權益變動表之表達方式,IFRSs並無強制規範。
以國內實務來說,其作法是將當期的OCI份額,依其性質分類後累計於其他權益項下,
也就是說您說的後者。
您可以參見台積電104年度的合併報告第60頁,其他權益之說明段,可以看得更清楚哦~
請問此科目是在將來出售投資時
回覆刪除重分類為處分利益嗎?
hi, 顯喬:
刪除不一定,要看裏面的組成分子。
假設處分時 累計認列權益法投資之oci $100,
其中有$80是因為土地重估而認列,則不予重分類至損益。
有$20是因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而認列,則應將該部分累計oci重分類至損益中。
詳情請參見本部落格上的其他文章。
http://accountingkid.blogspot.tw/2013/12/oci.html?showComment=1508332724493#c8566383228934076731"
淺顯易懂,採用權益法之損益份額,是不是以前的投資收益科目呢?
回覆刪除是的
刪除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,也是用採用權益法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嗎
回覆刪除收到權益法投資的現金股利是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,不是認列股利收益也不是其他綜合損益哦。
刪除請問現在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認列OCI,在出售時一樣是重分類至損益中嗎?謝謝
回覆刪除您好,
刪除現在已經沒有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」這個會計項目囉!
IFRS9適用後,原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」可能被分類為:
1、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
2、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
這2種分類對後續oci是否重分類至損益也有不同規定。
若有興趣可參考初會課本或白話會計課程-初會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