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

期初存貨+本期進貨-期末存貨不等於銷貨成本 ?

網友提問:
課本上說: 銷貨成本=期初存貨+本期進貨-期末存貨
但是如果業主在期中提供存貨使期末存貨大增,
那依照上述公式,銷貨成本不就變成負的了嗎 ?


邦尼:
這問題太讚了,也再次告訴我們會計是不能死背的 ~~
其實課本上的銷貨成本公式,

只是在說明一個簡單的邏輯而已,
有其前提假設(沒有其他的存貨變動原因),並不能一律套用哦 !

舉一個生活化的例子:
小明今天出門時口袋裏有20元,回家後口袋裏剩8元,所以今天花了12元,

整理成公式得:
今天花錢數=出門時現金-回家時現金。

上面這個公式的前提假設是:今天除了花錢之外,沒有其他的現金收/支項目。
只有這個假設成立時,
"今天花錢數=出門時現金-回家時現金",這個公式才會成立。
如果今天小明在路上撿到5元,那上面的公式就破功了,
事實上小明今天是花掉了17元才對,而不是12元。

有了"撿到錢",這個新的變數,就應該要修正原來的公式成:
"今天花錢數=出門時現金+撿到錢金額-回家時現金"
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,公式不可一概套用,
如果有新變數出現時,
應把原來的公式作適當修訂後才能適用~~^^

回到存貨與銷貨成本的問題上,
如果存貨的變化原因,
只有:a.買進來(進貨) 和 b.賣出去(銷貨成本) 這2個變數時 (此為一般假設),

這時:
期初的存貨+買進來的存貨(進貨)-賣出去的存貨(銷貨成本)=期末存貨,

移項可得:
銷貨成本=期初存貨+本期進貨-期末存貨 (此即為一般的公式)

但是,如果本期存貨的變動有其他原因,
例如股東捐贈存貨

這時:
期初的存貨+買進來的存貨(進貨)+股東捐的存貨(股東捐贈)-賣出去的存貨(銷貨成本)=期末存貨,

移項可得:銷貨成本=期初存貨+進貨+"捐贈存貨"-期末存貨

這時的銷貨成本就應該把 "股東捐贈存貨" 這項目納入計算,才可得到正確的銷貨成本。

為了讓同學更明白,讓我們舉個例子來看看:
邦尼公司期初有存貨10元,本期進貨100元,期末存貨20元,
則銷貨成本10+100-20=90(元)

設所有條件不變,
只是邦尼公司股東-阿邦在期末捐了存貨300元給公司,
使期末存貨由原來的20元變成320元,

期初存貨仍為10元,本期進貨仍為100元,
這時如果忽略了阿邦捐贈的300元,還要死套公式的話,
那算出的銷貨成本:10+100-320= -210 (元) ,
就是錯的了(銷貨成本為負值) ~~

因為:
期初存貨10+進貨100+捐贈300-賣掉的存貨(銷貨成本)=期末存貨320
所以正確的銷貨成本應該 =10+100+300-320=90(元) 才對~~~~^^

綜上,學會計時最好不要死記公式,
以上面推理的過程來學習會計,
方可收事半功倍之效,

死背,是永遠參不透會計的呀,共勉之~~~^^

4 則留言:

  1. 業主在期中提供存貨使期末存貨大增
    其實相當於本期進貨以另一種方式增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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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沒錯,觀念上是可以把業主期中提供存貨 想像成是 本期進貨 的一部分,
      但會計帳上,
      仍應將業主捐贈取得 (帳列資本公積或捐贈收入),對供應商進貨 予以區分哦,
      因為其性質不同。

      事實上存貨的增減變動原因很多,
      例如:業主提供或業主提取、存貨與其他科目間互轉、存貨盤盈虧、存貨災損…
      公式的是死的,但實務上情況複雜多變,
      會計課本學的是基本的邏輯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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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前公司的會計誤解成本會計的公式,讓我極傻眼...直接請辭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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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後來和男友討論過此事,她可能小學數學基礎沒有學好,公式不會移項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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