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

分享不一樣的80/20法則

今天看到朋友分享的一篇好文,截取其中片斷跟大家共享:

趙朴初先生:
人在達成目標前80%的時間和努力,只能獲得20%的成果,80%的成果在後20%的時間和努力獲得。




2015年7月18日 星期六

請養成良好的解題習慣 !

一直以來,邦尼都強調在面對會計考試時,
不要一昧的背誦題目,在讀完考題、解題之前,
要先想一想,這一題老師在考我們什麼?(先找考點)

找到考點後,
要試著想想我們在學習這個考點時,學到了什麼會計知識?
有那些準則可應用? 有什麼容易中的陷阱?

最後,再進行解題。
如此才是真正的運用會計知識在解題,而不是背誦題目~~

同學們最常犯的錯誤就是一看到題目的詞語、項目、數字、就急著解題,
一來這樣解題沒有方向感,
很容易頭腦那時跑出了什麼片段,就誤用了錯誤的會計知識,
而且也很容易忽略了應小心的注意事項,
一腳就踩進老師安排的陷阱中~~

不相信?
下面自己作個簡單的測試吧~~^^

104國家考試實際考題:
怡保公司以聚丙烯(PP)為原料製造密封盒。
該公司 X1 年 12 月 31 日之期末存貨,包括密封盒(成本$800,000,淨變現價值$960,000)及聚丙烯(成本$1,200,000,淨變現價值$1,000,000)。試問該公司於X1 年底應認列之存貨跌價損失為多少?
A $0 B $40,000 C $160,000 D$200,000

衝動型考生很容易選D.
但答案是A.
其實只要下筆前多想想,就可以避免白白丟掉寶貴的分數囉~~

解析:
這題在考存貨評價: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(LCN)之應用。

其中應注意,
原物料若有成本低於淨變現價值的情形時,有免死金牌可用。

而所謂的免死金牌就是:“原物料的製成品” 若無跌價損失時,
原料物可免提跌價損失。

為什麼? 
因為若把原物料加工作到好,
變成製成品的時候若不會有減損,
那老闆只要選擇把原物料繼續加工作成製成品就可避免損失了,
這就是這道免死金牌的由來。

套用在本題:
聚丙烯是原料,密封盒是聚丙烯的製成品,
分開來看,
密封盒:成本800,000、淨變現價值960,000,並無跌價損失。
聚丙烯:成本1,200,000、淨變現價值1,000,000,有跌價損失200,000。

這時要小心,
聚丙烯是原物料,在提列跌價損失時,
要考慮到其製成品有無跌價損失(免死金牌)。

本題聚丙烯的製成品是密封盒,
但密封盒並沒有跌價損失,
也就是說聚丙烯這個原物料有了免死金牌,
可以不用提列跌價損失,
故本題密封盒、聚丙烯都不用提跌價損失。

綜上,應選A.

請同學一定要養成良好的解題習慣,
才能事半功倍哦~~
加油吧 !!!

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會計科目名稱 要一字不差嗎 ?

網友提問:
因各個老師課本科目版本皆略有不同,
造成學習時有點茫然,
如果國家考試我寫的科目和標準答案不同時,
是否會因此被扣分呢?

什麼叫「前手息」? (附簡例)

在處理買賣債券的問題時,
很常聽到「前手息」這個名詞,
但到底什麼是「前手息」,
為什麼會有「前手息」,
又怎麼計算「前手息」咧?

公司在發行公司債時,一定會在合約中清楚規定:
票面金額、票面利率、付息頻率、付息日期等重要條款。
一般情形下,
公司在發行公司債時會選在付息日當天發行,
這樣的好處是購買當天就是計息日,
發行價格若是100,000元,就只收100,000元,簡單、清楚又明瞭。

但實務上,
並不是所有的債券都會剛好在付息日完成出售,
這時就會牽涉到”前手息”的問題。

同學們要知道,對發行公司而言,
發行公司債的應付利息是看白紙黑字的,
而每個付息日要支付的金額就是這樣算出來的:
公司債面額 * 公司債票面利率 * 付息期間 = 應付利息。

舉個簡例,

邦尼公司發行10年期,面額為$1,000,000,
票面利率為6%之公司債、每半年付息一次,
其付息日分別為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。
在邦尼公司發行了這批債券之後,
就要在債券到期前的每年 2月1日和8月1日支付利息:
1,000,000*6%*6/12=30,000。

在支付利息時,邦尼公司是認票不認人,
不管債券持有人是在哪一天取得債券的,
只要在付息日(2月1日、8月1日)持有債券,都有權 領取30,000。
這樣對邦尼公司來說,發放利息的工作可以大幅度簡化。

問題來了,
如果有人是在2個付息日中間買入/賣出債券的話,
該怎麼處理?

我們假設媚涼在4/1 向 徐匯 買進這批公司債,
徐匯從上次領息日2/1到出售日4/1,又持有了債券2個月,

本來已可以跟邦尼公司領取利息:1,000,000*6%*2/12=10,000。
媚涼為了讓徐匯心甘情願的出售債券,
會願意額外多給徐匯10,000,當作給徐匯的補貼。
這個10,000就是所謂的「前手息」了。

當然精明的媚涼也沒吃虧,
因為她等到8/1就可以跟邦尼領取30,000,
這30,000中的10,000,就是媚涼之前先貼給徐匯的「前手息」,
另外的20,000則是她實際持有債券4個月所應得的利息。

同學們可發現,
透過「前手息」這種交易方式,
可以簡化債券發行公司發放利息的工作,

而且也可使債券的買賣雙方更願意在付息期間中交易,
可謂一舉數得,所以目前債券市場交易都採用這種制度。
以上就是「前手息」的好處和由來,

再來「前手息」怎麼計算咧?
其實在上面的例子就已經講過了,

「前手息」
  = 債券面額 * 票面利率 * 計息期間 (上次付息日至出售日)


接下來,我們現學現賣,
來作作今年(104年)剛出爐的考題試試身手吧:

104身障三等 會計學 選擇15
甲公司於X1年4月1日以96之價格發行10年期,面額為$1,000,000,票面利率為6%之公司債。該公司債每半年付息一次,其付息日分別為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。試問甲公司於X1年4月1日發行公司債時共可收到之金額為多少?
A.$970,000 B.$990,000 C.$1,000,000 D.$1,010,000

解析:
這題在考”2付息日之間”發行公司債的觀念,
也就是要你處理”前手息”的問題


本題公司要在每年的2月1日和8月1日,
支付:1,000,000*6%*6/12=30,000。

不管債券的持有人是哪一天買的,只要是持有債券的人,
在2月1日、8月1日都可以領取30,000。
問題來了,公司是在X1年4月1日才發行公司債,
也就是4/1才借到錢,到下次付息日8/1,總共才過了4個月,
但卻要付6個月、30,000的利息錢出去,你叫公司怎麼甘心?

反過來想,投資人4/1才買到債券,8/1就可領到6個月的利息錢,
是不是太爽了?

公平起見,債券市場的交易慣例規定,
凡在付息日之間購買債券的人,
必須支付給出售債券的人持有期間的票面利息,
這樣一來對債券的賣方來說,不會因為提前出售而損失了應享有的利息,

對買方來說,只要支付給賣方其已賺取的利息,就可以隨時買到債券,
這就是”前手息”的由來。

套用在本題,
甲公司4/1才出售債券,等於持有了(2/1~3/31) 2個月債券之後才出售,

所以可以跟4/1購買債券的人收取2個月的票面利息:
1,000,000*6%*2/12=10,000。

另外,
債券是以”96”的價格出售,
這是債券市場報價的一種方式,
意思是以面額的96%出售,
在本題就是以1,000,000*96%=960,000出售。

別忘了,
實收金額 = 出售價格 + 前手息
   =960,000+10,000=970,000

綜上,應選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