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

生產性植物雖不適用農業公報,但仍為生物資產 !!

前不久寫了一篇「生產性植物已非生物資產」,
今天(2017/8/24)被考選部打臉,
特別寫了這篇文章來更正,
另外,原文章標題已改為「生產性植物已不適用生物資產之規範」,
內文也已作了適當更新,若造成大家的困擾邦尼謹此致歉。

106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、金融保險 會計學 
考了下面這題:
9 下列何者屬生物資產?①栽種以供未來生產葡萄之葡萄藤 ②在葡萄藤上生長中的葡萄 ③飼養以供未來生產雞蛋之蛋雞 ④在蛋雞體內生長中的雞蛋
(A)僅①③ (B)僅②④ (C)僅②③④ (D) ①②③④
(原考選部公布答案為C)

2017/8/24改為答D才給分 !!

這題邦尼原解答是選C,與考選部的原答案是一致的
邦尼還針對這題寫了篇文章,告訴同學公報已經修改了,
但考選部竟然公布答案改為D !
老實說邦尼也嚇了一跳,
後來再研究了一下公報才了解修改答案的原因,在這邊跟大家報告。


應該這樣說,
「生物資產」係指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。
所以「生產性植物」也是生物資產的一種。


接下來,
「生產性植物」雖然是生物資產,
但「農業」這號公司的適用範圍已將「生產性植物」排除在外,
也就是說「生產性植物」並不適用「農業」這號公報中對於生物資產之規定。

而這題題目問的是:”下列何者屬生物資產”,
而葡萄藤是具有生命的植物所以它是生物資產,答案應選D.

邦尼要強調的是,
生產性植物仍然不適用IAS 41「農業」這號公報中對生物資產之規範,
而且其會計處理應改為適用IAS 16「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」這號公報。


也就是說,生產性植物只能採用成本模式重估價模式
不得採用淨公允價值模式或成本模式

生產性植物 在資產負債表中,應列在「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」項下,
而非列於「生物資產」項下。


最後總結:
生產性植物是生物資產,但它是特殊的生物資產
不適用「農業」公報,在資產負債表中也不列在「生物資產」項下哦

2 則留言:

  1. 也就是說,生產性植物只能採用成本模式或重估價模式,
    而不得採用淨公允價值模式「或成本模式」
    請問這裡是否有誤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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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生產性植物 適用 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之規範,而不適用 生物資產之規範。
      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 適用 成本模式、重估價模式。
      生物資產 原則應採(淨)公允價值模式,符合例外才得採用成本模式。
      上述3句合併後就成了文章中的一句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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