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

利息、股利收支 在 IFRS下現金流量表的表達 (與TW GAAP作比較)

這一篇旨在整理:
IFRS 與 TW GAAP 之現金流量表編製差異,供老同學們參考:
前一篇已經提過:
IFRS之現金流量表,允許利息收現、利息付數、股利收現、股利付現等項目,
在歸類為三大活動時有些許彈性,
但一經採用即應一致適用,不得任意變更。

本篇則要進一步說明,
IFRS 進一步要求在現金流量表中(無論直接法或間接法),均應單獨揭露


1.利息收入收現金額、利息費用付現金額、
2.股利收入收現金額、股利發放付現金額、
3.所得稅收/付現金額


這個規定與過去TW GAAP:
將利息收入、利息費用、股利收入、所得稅費用 (一律為營業活動項目)
等項目的收付現數,合併表達於營業活動現金流量中(不須單獨揭露)不同。

講白話就是:
過去(TW GAAP下) 利息收現數、利息付現數、股利收現數、所得稅收/付現數 並未單獨揭露,
也就是說看TW GAAP (按間接法編製之)現金流量表時,
是看不到利息收現數、股利收現數的。
(股利支付數列於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,
所得稅收付數、利息付現數,則是另外揭露於現流表最下面)

適用IFRS規定後,
現金流量表中應 "單獨揭露":
利息收現數、利息付現數、股利收現數、股利付現數、所得稅收付現數。

也就是說,就算你現流表是採用間接法來編製,
也還是應該 "直接列出" 上面5個項目的收付現數,
不管這5個項目是被放在營業活動、投資活動還是籌資活動。

問題來了,如果上述5個項目,

公司都選擇歸類於營業活動
如何編製間接法的營業活動現金流量(CFO)咧 ?
其實很簡單,
只要把利息收入、利息支出、股利收入、所得稅費用這4個項目
的損益影響數 從 本期淨利 中扣除 (另行處理),
然後再照你之前學的方法來編製CFO即可。
當然,
利息收入、費用、股利收入、所得稅費用 等項目 被排除了(另行處理),
因其所產生的應收應付、預收預付 金額,也應該另行處理。

舉例:
假設A公司今年度僅有如下交易及資料:
稅後淨利100元,利息收入30元,所得稅費用20元,
應收利息增加2元,預收利息增加1元,應付所得稅增加3元。
在編現流表時:
稅後淨利:       100
-利息收入:      -30
+所得稅費用:  20
=營運產生現金  90
+利息收現數 29 (利息收入、應收利息、預收利息另行處理=30-2+1)
-所得稅支付數 -17 (所得稅費用、應付所得稅另行處理=20-3)
=營業活動現金流入 102

上面的簡例只是把精神表達出來而已,
希望對大家有幫助~~~

P.S.現金流量表一直都是各類考試的重點,
尤其是在準備高考的同學,
請一定要搞清楚哦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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